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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18-03-30
在機場安檢現(xiàn)場,不少多旅客在對行李包裝時使用了曾經(jīng)包裝過危險品的包裝箱進行包裝,并且沒有將外包裝上的危險品標簽除去,導(dǎo)致“偽裝成危險品”的普通手提或托運行李在安檢時被拒絕過關(guān)。為了確保航空器空防安全,安檢人員不得不對這些危險品包裝的行李進行重新過安檢并開包檢查,在百分百確定不是危險品后允許通過。這樣的情況對旅客、航空公司都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煩,旅客乘坐航班很可能會耽誤。
白云機場安檢員對重慶航班旅客托運行李進行檢查時,檢查員發(fā)現(xiàn)一件托運行李包裝箱上標有“鞭炮”字樣,并且標記有危險品標識中“1.1”爆炸物的圖案標識,立即對該行李進行隔離處理,并馬上通知物主前來核實。旅客曾先生到現(xiàn)場確認了行李后解釋,這只是一個煙花炮竹的包裝箱,里面所裝的只是土特產(chǎn)并無危險品。安檢人員反復(fù)查看旅客行李的x光機行李圖像及開箱檢查后,確認該行李里所裝的只是土特產(chǎn)并無其他危險品,確認只是用了有危險品標識的包裝箱。為避免在到達站也出現(xiàn)這種烏龍事件,在安檢員的指引下,曾先生立即換用普通紙箱進行重新包裝進行托運,此行李才被裝上了飛機。
針對“偽裝成危險品”的普通行李,安檢部門提示:不是危險品的物品進行航空托運時,請使用普通包裝。如需使用危險品包裝件包裝普通物品時,請對危險品包裝件進行清潔消毒,確保不會有危險品殘留物污染普通貨物,并且去除外包裝件上的危險品標識,避免出現(xiàn)不必要的誤會而耽誤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