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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9-04-02 |
證券代碼:002831證券簡稱:裕同科技(56.960,1.73,3.13%)公告編號:2019-016
深圳市裕同包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根據《上市公司監(jiān)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jiān)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等相關規(guī)定,為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減少財務費用,降低運營成本,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2018年5月10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和2017年度股東大會,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投資品種包括商業(yè)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產品(即購買商業(yè)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的安全性高、滿足保本要求的理財產品),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額度不超過45,000萬元(含本數),有效期為自公司股東大會批準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并于2018年7月9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第三屆監(jiān)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增加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額度的議案》,同意將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額度增加25,000萬元,投資品種僅限于購買商業(yè)銀行的安全性高、滿足保本要求的理財產品,有效期的到期期限與上述公司2017年度股東大會批準的理財額度的到期期限一致(即有效期為2018年7月9日至2019年5月9日),F將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進展公告如下:
一、本次購買理財產品的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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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是在確保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所需資金和保證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的,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正常進行,有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減少財務費用,降低運營成本,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三、投資風險分析及風險控制措施
(一)投資風險
公司投資的產品屬于低風險投資品種,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的影響較大,不排除該項投資受到市場波動的風險。
(二)針對投資風險,上述投資應嚴格按照公司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有效防范投資風險,確保資金安全。
1、公司將及時分析和跟蹤現金管理的投向、項目進展情況,與相關銀行保持密切聯(lián)系,加強風險控制和監(jiān)督,嚴格控制資金的安全性。如發(fā)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2、公司財務部建立臺賬對理財產品進行管理,建立健全會計賬目,做好資金使用的賬務核算工作;
3、公司審計部門負責對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的資金使用與保管情況進行審計與監(jiān)督;
4、獨立董事、監(jiān)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yè)機構進行審計;
5、公司將嚴格根據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guī)定,及時披露理財產品的購買及相關損益情況。
四、公告日前十二個月內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及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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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獨立董事、監(jiān)事會及保薦機構關于公司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意見
獨立董事、監(jiān)事會及保薦機構均發(fā)表了同意意見,詳見公司分別于2018年4月20日、2018年7月10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證券日報》上披露的《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金融機構理財產品的公告》(2018-037)及《關于增加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額度的公告》(2018-060)。
六、備查文件
1、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第十八次會議決議及第三屆監(jiān)事會第十二次、第十三次會議決議;
2、中國民生銀行(6.460,-0.02,-0.31%)結構性存款協(xié)議書。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證券代碼:002831證券簡稱:裕同科技公告編號:2019-017
深圳市裕同包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通過高新技術企業(yè)復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深圳市裕同包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員會、深圳市財政委員會、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聯(lián)合頒發(fā)的《高新技術企業(yè)證書》,證書編號:GR201844202839,發(fā)證時間:2018年11月9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持有的原高新技術企業(yè)證書有效期滿后進行的重新認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等有關規(guī)定,公司自本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yè)認定后,連續(xù)三年(即2018年、2019年、2020年)可繼續(xù)享受國家關于高新技術企業(yè)的相關稅收優(yōu)惠政策,即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yè)所得稅。以上稅收優(yōu)惠政策不影響公司此前發(fā)布的2018年度業(yè)績快報。
本次公司高新技術企業(yè)證書的再次認定,是對公司技術實力及研發(fā)水平的充分肯定,有利于降低企業(yè)稅負,將對公司的經營發(fā)展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